全国zj发廊论坛,广州js论坛一品香,全国兼职一线天论坛,苏州高端外卖工作室

父母买房赠女儿 离婚丈夫分一半

  王女士结婚后,她的父母出钱购买了两套房给她,离婚时,丈夫却要求分走其中的一套。昨天记者获悉,由于其中一套房产已被王女士卖掉,海淀法院再审此案后,判决王女士向丈夫支付房屋折价款90万。目前王女士已提起上诉。

父母买房赠女儿 离婚丈夫分一半

  推荐阅读:

  离婚房产纠纷的处理

 

  王女士和丈夫陈先生已经结婚十余年,2006年,两人出现感情危机,王女士于2008年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在分割财产时,丈夫陈先生提出,王女士名下的两套房产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双方为此争执不下。王女士认为,这两套房是她的父母出资购买、在婚后赠与她个人的,应该属于个人财产。她同时拿出丈夫2008年4月写下的字据,称王女士名下的房产、有价证券等属于其父母赠与,完全归王女士本人,与他无关。对于这份字据,陈先生称是当初为了挽救婚姻,在被妻子欺骗的情况下所写。法院采信了陈先生的说法,判决王女士向陈先生支付房屋折价款90万元,剩下的一套房产归王女士所有。

  由于近年来类似房产纠纷的增多,2010年11月最高法发布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征求意见稿中,对于此案中涉及的情况作出了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记者王秋实)

 

  承业律师房地产法频道为您整理房产买卖房屋租赁房产纠纷等房地产法律相关知识,分类齐全,欢迎浏览。如果还有其他疑问,请点击房地产法首页查看,感谢您的访问。

刑事辩护中心 侵权法律中心
婚姻家事中心
执行保全中心 财税法律中心 医事法律中心
诉讼服务中心 企业法律中心 承业风采风貌
承业新闻资讯 承业普法栏目
更多立即咨询?
返回顶部

遇到问题?请给我们留言

15310094552

微信扫一扫

新邵县s5a235| 铅山县ohe674| 广宗县g5t594| 枞阳县rtk919| 兴文县5wx203| 柘城县bq5769| 宝鸡市fg5494| 临汾市nck167| 丹凤县m3w974| 浏阳市syp118| 昌邑市4ar629| 邻水cy4917| 尤溪县ixl725| 乐业县x4z694| 武冈市iha380| 富源县4qc4| 衡阳市cy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