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zj发廊论坛,广州js论坛一品香,全国兼职一线天论坛,苏州高端外卖工作室

经侦科立案条件有哪些

经侦科立案条件有哪些
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受理报案后,经审查,凡符合立案条件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的批准,予以立案。凡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安机关应予立案:1、认为有犯罪事实;2、涉嫌犯罪数额、结果或其他情节达到经济犯罪案件的追诉标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3、属于该公安机关管辖。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二条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由接案单位制作《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

标签:

刑事辩护中心 侵权法律中心
婚姻家事中心
执行保全中心 财税法律中心 医事法律中心
诉讼服务中心 企业法律中心 承业风采风貌
承业新闻资讯 承业普法栏目
更多立即咨询?
返回顶部

遇到问题?请给我们留言

15310094552

微信扫一扫

主站蜘蛛池模板: 呼伦贝尔市| 万源市| 夹江县| 蒲江县| 绥化市| 永靖县| 泽普县| 永顺县| 海门市| 宾阳县| 台安县| 东明县| 彰化市| 海安县| 灵璧县| 岳池县| 宜宾市| 开江县| 荥经县| 盈江县| 定襄县| 巴里| 苍南县| 大田县| 伊川县| 普宁市| 健康| 车致| 上林县| 汶上县| 新河县| 长治市| 高碑店市| 开原市| 定兴县| 正定县| 克拉玛依市| 林周县| 新乡市| 邹平县| 陈巴尔虎旗|